各学院:
我校2014级新生公寓费为预收款,为做好据实结算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以班为单位据实填报“新生宿舍情况登记表”。
二、9月29日前,将名单(纸制及电子版)报送后勤管理处学生公寓管理中心(1#学生公寓一楼),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三、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审核、整理后将名单(纸制及电子版)报学校计财处,计财处审核无误后,于学生生源地贷款到帐后将多收公寓费款项退至学生银行卡中。
四、此项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并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保证按程序和时间节点完成结算工作。
特此通知
[uploadfiles]2583,20992,xls,新生宿舍情况登记表.xls[/uploadfiles]
计财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