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学院召开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养考核答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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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4-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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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快政法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提高教师专业实践教学能力和协同创新能力,根据《大同大学加强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办法》和《山西大同大学教师培训实施办法》、《政法学院教师专业实践培养细则》的规定,政法学院于2016年10月选派法学专业张有林、张莉娜两位老师到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担任助理审判员,进行挂职锻炼。现两位老师已挂职期满回校工作。
根据相关文件和实施细则的规定,4月10日下午,学院专门召开了教师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答辩会。答辩会由学院考核小组组长杨兴香院长主持,院系领导和教师代表共6人参加了考核答辩会。
考核答辩会上,挂职锻炼的两位老师分别就挂职锻炼期间的主要工作、取得成果,以及对法学教学引发的思考等向考核组进行了陈述,并向考核组书面提交了挂职锻炼中的任命文件、主要成果、锻炼总结、法院考核意见等过程性材料。考核小组成员也围绕挂职期间的主要收获、面临的问题等与被考核人进行了答辩和交流。最后,考核组根据学院制定的考核表对两位老师进行了成绩评定。
两位老师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挂职锻炼期间,严格遵守法院和学校的纪律和规定,共主持审理民事案件20余起,参与了80多起案件的审理与合议,起草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30余份,并积极参与法院调解及有关活动,圆满完成了挂职锻炼工作。他们的工作得到了大同市中院领导和法官的高度评价。
教师专业实践能力培养是我院结合学校政策和文件,围绕学院专业特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发展目标,大力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教师能力提升计划。目前已有两批共八位教师分别到大同市司法机关、事业单位等从事挂职锻炼。学院力争在三年之内让所有没有实践经验的年轻教师都参与此项计划,全面提升中青年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建设一支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