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应大同市人大常委会邀请,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杨晓荣副院长和李静老师参加《大同市旅游条例》征求意见座谈会。此次座谈会邀请了大同大学、大同宾馆、大同市旅游集散中心、山水旅行社、大同市交通局等企事业单位领导,对大同市人大常委正在修订的《大同市旅游条例》征求意见。
现行《大同市旅游条例》是由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于2004年9月25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为促进大同市旅游业持续稳定发展,保障旅游业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大同市人大常委在2019年开展了《大同市旅游条例》修订工作。
在座谈会上,杨晓荣副院长针对该条例中的旅游业发展遵循原则和旅游人才培养方面提出建议,指出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开发、可持续发展原则;指出应当增加旅游人才培养方面的条款,建立旅游人才库,支持旅游科研成果转化。李静老师就旅游规划与促进和法律责任条款提出修改意见,建议有关旅游产品的条款单独列为一章,对大同旅游产品,尤其是文创产品的开发、特色、质量、品牌等作出明确规定。最后,人大常委民侨委主任张燕威做总结发言,对各位参会人员提出的修改意见予以高度认可和肯定。
这次座谈会,既提升了学院教师的实践能力,又推动了《大同市旅游条例》修订工作的完成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