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期间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告
来源:纪检委办公室与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9-09-30 09:08:01 阅读量:

2019国庆节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现就有关纪律重申通告如下。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公款购买或接受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转移到居民小区、农家乐、单位食堂等;严禁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宴请;严禁接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吃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格执行节假日公车管理制度;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奖金福利;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部门单位要不断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校党委有关纪律要求,以“零容忍”态度惩治顶风违纪行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同时,欢迎广大师生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352-7563466、7563396

传真电话:0352-7665315(自动传真)

举报邮箱:dtdxjwxfjb@163.com

信件邮寄: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山西大同大学纪委监察室


山西大同大学纪委监察室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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