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法学院新生的法律思维,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10月13日上午,我校特邀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史凤林在善美楼内为大家开展“法律人法律思维方式养成的基本途径”为主题的专题讲座,法学院全体新生到场聆听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史教授以沈阳某银行抢劫案和山东某县竞选案为切入点为本次讲座拉开序幕,围绕“法律思维方式的内涵解析”、“法律思维方式养成的意义”、“法律思维方式养成的基本路径”三个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史教授对法律思维深入浅出的讲解,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兼具理论性与实用性,对于新生学习法律思维的培养具有极强的指导性,激发了与会师生浓厚的学习兴趣。
在讲座过程中,史教授着重强调了“合法性优于客观性”、“合法性优于合理性”、“普通公正优于特殊公正”、“形式公正优于实质公正”、“程序公正优于实体公正”、“理由优于结论”这六个优先保持法律思维方式的理性思维品质,对同学们日后的学习提供了很多帮助。
临近尾声时,史教授将自己写的诗词赠予现场同学们,并表达了希望同学们成为像孟德斯鸠、苏格拉底、谭嗣同这些秉持正义之士的殷切希望,让大家明白法学是研究人性恶的这一学科根本属性,如果不深刻的直面邪恶,就无法彻底的明白正义。
最后,杨兴香院长对史教授所做的演讲给予了高度评价,我校法学院师生也纷纷就法学学习中的疑惑进行提问,与史教授进行亲切互动,同学们积极踊跃发言,史教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细致的解答,将现场氛围推向高潮。(李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