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学校督导专家对法学院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进行督查,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主任朱少英带队,田颖、彭喜保及校督导专家组一同随行,法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及科级以上干部,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参加了此项活动。
在明哲楼法学院三层会议室,督查组听取了法学院院长杨兴香、副院长王喜军对学院自评自建工作的汇报。杨兴香对学院自评自建工作进行了总体介绍,希望专家在查看学院自评自建材料过程中提出中肯建议,为学院下一步的整改工作提出指导。王喜军对照学院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从学院定位与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证6个审核项目进行了汇报,并结合学院实际提出了在自评报告撰写和支撑材料收集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朱少英在听取学院汇报后强调,对学院自评自建工作进行督查是学校审核评估工作进程中重要一环,督查的目的不是对学院自评自建工作做好的或坏的评价,而是对全校审核评估工作进行摸底。围绕“五个度”,对照审核评估6+1个项目,24个要素,64个要点,111个引导性问题,要做到自评报告与支撑材料对应,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进行完善。最后他就法学院自评报告的撰写提出了两点修改建议:一是法学院自评报告要由专人负责统稿,做到思路清晰,数据一致,内容精炼前后不重复;二是学院自评报告中问题的描述、原因的分析要占三分之一篇幅以上,问题要说透,分析要切合实际,用数据说话,提出的整改措施切实可行,做到评建结合,持续改进。
随后,彭喜保对此次督查的注意事项做了说明:一是学院负责各审核要素的教师要对接督导专家完成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的检查工作;二是在督导专家检查材料的过程中,学院对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有理解不透彻和存在疑问的地方及时提出,现场解答。
随后,督导专家按照审核评估学院自评自建督查分组,对接法学院自评报告和支撑材料相关人员,按照山西大同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院自评报告任务分解及指引要求,对法学院自评报告进行了专项督查,对376项支撑材料逐项进行了检查。督查结束后进行了现场反馈。
此次对法学院进行自评自建督查工作,是我校开展学院自评自建督查工作的第一个学院,摸清了法学院的家底,掌握了法学院的第一手资料,为学校督查学院自评自建工作积累了经验,有力地推动了我校审核评估工作。(教学评估与督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