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在第15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之际举办了“精彩人生路,法律伴我行”法治宣传活动——法律专题讲座,追寻红色婚姻法治历程。此次讲座由法学院阎晓磊老师主讲,法学院党委书记李凌雁、党委副书记张波与副院长张有林出席参加。法学院部分学生聆听了此次讲座。
阎晓磊老师首先向我们介绍了婚姻法制的总体发展历程并且提出了“为什么新中国成立后首先设立婚姻法”的问题,之后又通过大量的图表和生动详实的事例向我们进行了深刻的讲述。她讲到,家庭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社会形成了特有的婚姻法律制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涤荡了沉寂数千年的婚姻陋俗,逐步建立起了新型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阎晓磊老师的讲解让我们认识到旧社会的婚姻法对人的迫害,也深深地体会到中国共产党为妇女能够拥有平等自由的婚姻付出的努力,更加坚定了师生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
讲座最后,由李凌雁书记和张有林副院长为阎晓磊老师颁发聘书,聘请其为山西大同大学法学院法治宣传讲师团的指导老师。(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