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上午,商学院党委举行党史学习教育第十二次专题学习暨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第十四次集体学习研讨。学院党委副书记常福英主持学习会。
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制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以及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防控疫情等相关法律知识。
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朱少英就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防控疫情等相关法律知识进行领学,对三项法律的基本内容以及重要意义进行了阐述。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作为老师,我们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还要加大全院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师生法治观念。
会议要求,全体师生要深入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防控疫情等相关法律知识,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即坚定理想信念、鲜明政治导向、深远战略思维、强烈历史担当、真挚为民情怀、科学思维方法,更好地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参加学习。(石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