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诚信之星”推荐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做好“诚信之星”推荐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诚信之星”推荐人选(单位)从学校各基层单位和组织中产生。
二、推荐标准
1.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2.在诚信方面事迹特别突出。
3.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有突出表现。
4.社会影响好,群众认可度高。
三、工作要求
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单位限推荐1名个人(或1个单位),要严格审查推荐对象的有关信息,于2022年12月5日12:00前将推荐表(含电子版)报送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卫老师
电话:0352-7158217
邮箱:dtdxxcb@126.com
附件:1.“诚信之星”推荐表(单位).docx
党委宣传部
202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