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工作的文件精神及要求,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9月21日,我校在行知楼0228室召开2023年度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和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工作动员会。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马轶明出席并讲话,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负责人及数据填报人,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中心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马轶明指出,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及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数据填报工作是学校每年的常规工作,所填报的数据是学校开展专业评估、审核评估的重要依据,是教育部监测学校办学条件和教学基本状态的重要手段,能客观、全面反映学校办学的基本情况,更是学校科学决策和高效治理的重要数据来源,事关学校改革和发展大局。他就做好2023年两项数据填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各部门、各单位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厘清工作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上级关于数据填报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和安排;二是深入理解、准确把握各项数据指标内涵和填报要求,确保各项数据和支撑材料真实、全面、准确;三是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准确把握时间节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中心主任苏鹏传达了省厅近期有关高等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和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的文件精神,安排部署了2023年数据填报工作,并对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教学评估科科长彭喜保对两套数据填报工作进行了培训,他总结了2022年两套数据填报工作存在的问题,对2023年两套数据指标内涵进行了重点解读,强调2023年度两套数据的填报要把握指标内涵,要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要做到应统尽统、数出有据、数据可溯源。(教学质量监控与督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