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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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1-03 16: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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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接山西省教育厅通知,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的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推荐工作已开始进行。现将我校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我校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5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采取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
2.申报人请登陆教育部科学技术司网站(www.moe.edu.cn/s78/A16/)“通知公告”栏查阅《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技委〔2016〕7号)文件,下载该文件附件中的《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进行填报。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
3.省教育厅负责组织下属高校的申报工作。省教育厅推荐的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不超过3个。
4.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技委〔2016〕7号)文件要求,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5.确定推荐的项目,需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stmp.moe.edu.cn:80/)进行网上申报。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要求
推荐项目书面申报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请申报人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于2016年11月15日前报送科技处(综合楼1237房间),电子版发至邮箱:sxdtdxkjc@sina.com。
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6年11月25日-12月5日开放,网上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过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刘芳芳、刘琳、贾进生;联系电话:7563235。
拟申报者请在接到本通知后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科技处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