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学智慧校园建设BOT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1 10:17:24 阅读量:
一、项目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
2.招标项目内容:本次监理的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名称是:山西大同大学智慧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及运维服务BOT项目。主要包括:大同大学校园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模块化数据中心、服务器、存储等智慧校园基础设施及运维服务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服务。本次招标的监理费用20万元。工期预计12个月至24个月之间。
3.建设地点:山西大同大学南、北校区和新平旺校区。中标方应根据国家及信息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管理办法、规定、标准等文件做好我校信息系统建设的监理工作。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的主要条件:
1. 投标商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承担采购项目、履行相应合同义务的能力。
2. 具有法定的生产或销售招标产品的资格并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3、投标企业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核查)。
4、投标方承诺所指定的监理工程师能够经常在业主项目实施的现场,对实施进度把控,并亲自完成一些测试以了解实施的进度。
5、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无被停接任务等处罚(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核查);现场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无被停接任务等处罚(提供资格证书原件核查)。
6、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监理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7、本项目在实施时所报的项目机构人员及其资格证书,必须与其投标时所配备的人员及其资格证书完全一致;实施时在没有取得招标人许可情况下,中标单位若擅自更换其人员及其资格证书的,凡是不在岗履责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一切损失。
8、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9、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0、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3月21日—2017年3月27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大同大学网络信息中心(大同大学北校区慎思楼B-0203)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52)7951901 13934120741
五、计划开标
1.时间:2017年4月6日 上午九点整
2.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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