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强化源头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进一步提升师生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推动平安校园建设。现将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合理安排部署切实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师生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陷阱,度过安全、祥和新春佳节。
二、创新工作方式
(一)组织各类宣传活动。要针对节日期间“师生流动性大”“民风民俗活动集中”的特点,开展具有节日色彩的防非宣传活动。要结合科技创新、绿色转型、“一带一路”、乡村振兴等主题,利用元宇宙、NFT、虚拟货币等新概念的新型非法集资进一步强化风险提示。
(二)拓宽宣传教育渠道。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强化宣传效果。要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抖音、快手等线上宣传媒介,通过新媒体联盟联动推送,发挥新媒体矩阵宣传联动作用。要通过条幅、展板、海报、电子屏、宣传册等传统宣传途径,为不同年龄群体提供相适的宣传教育方式。宣传素材可通过“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微信公众号获取。
(三)召开防非教育班会。要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相关内容列为班会专题学习内容,及时宣传学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以案例警示提醒大学生“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三、及时总结经验
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单位要以开展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不断强化日常宣传和持续宣传,推进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要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并于2月13日前将工作报告、过程材料、防范非法集资进校园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卫老师
“山西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众号
附件:2023-2024年岁末年初防范非法集资进校园活动情况统计表.xls
宣传部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