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健康开展,根据校党委和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安排,按照《山西大同大学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2017年我校文明单位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文明单位的申报范围:
1.各教学单位以学院(部)申报。
2.党政机关、教辅部门(不含校内机构、科研所)以正处级单位申报。
3.附属医院独立申报。
(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推荐范围和名额
推荐范围和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4。
二、申报类型
集体:文明单位
个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
三、申报推荐条件和程序
申报推荐条件和程序具体见《山西大同大学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
四、工作要求
申报文明单位的,需填写《山西大同大学文明单位(标兵)申报表》(A4纸正反面打印),提交3000字以内的近两年创建文明单位(标兵)的自评报告,各一式三份(并电子版)。申报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的,需填写《山西大同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申报表》(A4纸正反面打印),及1000字的近两年个人相关工作总结,各一式三份(并电子版)。 10月25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联系人:李奇洁
电 话:7563262
邮 箱:dtdxjswm@163.com
附件:1.山西大同大学文明单位(标兵)自评报告标准格式
2.山西大同大学文明单位(标兵)申报表
3.山西大同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4.山西大同大学2017年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表彰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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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loadfiles]12938,33280,doc,附件3.doc[/uploadfiles]
[uploadfiles]12939,23040,xls,附件42017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xls[/uploadfi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