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部门:
《山西大同大学校园新闻报道管理办法》已经校党务工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党委宣传部
2018年4月10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经2018年4月3日校党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进一步规范校园新闻报道,现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校领导同志活动的报道:要注重新闻价值,多报道对工作有指导意义,到基层为师生解决实际问题和师生关心的内容,减少行踪性报道,力戒空泛和一般化。
第二条 突出报道主题:党委会议、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的报道要突出主题,文字精炼简要,不做程序性报道。上述会议报道,一般不配发图片。
第三条 供稿单位:全校性大型活动、会议,由承办部门提供新闻稿件;部门组织的,有校领导参加的活动、会议,由部门提供稿件;常委会会议由党办提供稿件;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由宣传部提供稿件;校长办公会议由校办提供稿件;上级单位领导、校外(单位)人士来校考察调研、学习交流及校领导下基层开展调研工作,由校报提供稿件。
第四条 明确稿件责任人:新闻作者是新闻稿件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新闻稿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所有来稿,要在文稿结尾处注明来稿单位、稿件作者和新闻图片摄影人员姓名。
第五条 严格审稿程序:校园网新闻由党委宣传部审核、签发。校报新闻由校报负责审核签发。新闻稿件投稿前必须经过本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负责人要全面把关,严格审核稿件内容,并对稿件质量和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 报道范围:校报、校园网原则上只发学院、部门以上级别的新闻稿件。学院、部门下属单位的新闻稿件发本学院、部门网站。
第七条 新闻图片配发:单人新闻图片原则上只发参加全校性大型活动校级领导照片。新闻图片原则上只发新闻现场图片,不发与新闻本身无关紧要的图片如合影等。
第八条 规范校外新闻采访和投稿的备案程序:各学院、单位和部门向校外媒体投稿,或接受校外媒体采访,要先与宣传部联系,做好相关备案工作。校外媒体关于学院、部门的报道,学院(部门)要将媒体原件或新闻链接报送校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九条 本规定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党委宣传部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