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部门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下发的《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思政类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晋教政函〔2024〕14号)文件要求,现将学校组织开展教育厅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2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2021年度立项并办理延期结项手续的思政类研究项目。
二、结项验收程序
1.各项目负责人按照《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实施办法》(晋教高〔2011〕6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号)中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关于结项的具体要求,梳理总结项目研究情况。学校将分类开展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工作,预计10月底前完成学校结项工作,并统一汇总材料上报教育厅。
2.各项目责任人请于10月7日前将结项材料报宣传部1210室,并提供:
(1)《结项报告书》1式3份,均为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项目最终成果复印件1份(与本资助有关的研究成果均应标注“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资助”或“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资助”等相关字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项验收材料);
(3)《结项验收汇总表》1份。
电子版一同报送。
三、未完成项目的处理
2022年度思政类研究项目如未完成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向宣传部提出延期申请,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研究进展情况。经宣传部审核同意后,出具正式公文报教育厅申请延期。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年。
联系人:卫伟(企业微信)
附件:
2.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结项报告书
中共山西大同大学委员会宣传部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