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26-05-21 09:48:15 阅读量:

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开始。

认定条件:

1.通过岗前网络培训、校本培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且取得相应证书的教师,其中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不作要求。

2.教师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以取得证书为准。

符合认定条件的教师统一填写《2026上半年山西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报名表》,纸质版需单位领导签字盖章521上午10报送至行知楼132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tdxjsfzzx@126.com


附件:2026年上半年山西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报名表.xlsx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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