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赴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展心理干预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4 13:36:28 阅读量:


  7月22日下午,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一行三人由肖海雁主任带队赴“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教育感化帮扶中心”(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案件综合审判厅)对受害者家属进行心理干预工作。肖海雁、王强、邱芳三位老师作为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聘请的帮扶心理咨询师,受邀义务从事此类心理干预工作,旨在将所学专业知识服务于社会,纯属回馈社会的公益行为。
  本次心理干预的当事人是一位未成年人,是案件中的受害人家属,家逢悲惨遭遇,突受打击无法从阴影中走出来,过去四年依然有巨大的心理阴影。在结束历时三个小时的心理干预后,当事人及家属表达了对心理咨询师们和法院法官的感恩。这次针对法院案件受害人家属的心理干预工作属公益性的回馈社会的纯义务行为,是大同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的服务社会工作的重要方面,是继续落实“走出去”和“高校服务社会”的重要举措,受到了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受害者家属的一致欢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稿 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摄影)

Copyright © 2006-2022 山西大同大学 All Rights Reserved.

校址: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 邮政编码:037009

传真:0352-7158137

晋公网安备 14020002000134号  晋ICP备11005719号-2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