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处举行2016年度学生“突出贡献奖”评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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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6 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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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下午,学生工作(部)处在行知楼十三层会议室举行2016年度学生“突出贡献奖”评审工作会议。会议由校党委委员、学生工作(部)处长张旻主持。
会议开始。学生工作(部)处长张旻介绍参加评审工作的评委。
学生处副处长葛振斌宣读2016年度学生“突出贡献奖”评选(审)条件和评选程序。学生“突出贡献奖”特指参加由国家及省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类文、体、科技比(竞)赛,并取得相应名次的学生集体和个人。各学院根据当年实际获奖人数或集体,按照规定提出申请,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学校相关部门对获奖类型、级别进行审核。2016年度我校共有13个学院申报学生“突出贡献奖”97项。
评委就各学院申报的奖项进行积极讨论,仔细斟酌,逐项确认。最后确定80项符合学生“突出贡献奖”评审条件,其中国家级47项,省级33项。获奖名单将于近期公示。(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