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专家论证会在我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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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25 09: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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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下午,《山西省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专家论证会在慎思楼10层立法研究基地顺利召开。会议邀请了市政府法制办赵耀国主任、市人大法工委刘欣主任、市人大侨委张燕威主任、市旅发委徐峰科长、大同大学历史与旅游学院杨晓荣副院长。政法学院院长杨兴香、法学系主任张有林出席了会议。《山西省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课题组成员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杨兴香主持。
杨兴香院长介绍了《山西省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情况,指出《山西省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评估处的指导和参与、众多旅游单位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帮助支持下,历时半年,基本完成。
法学系张有林主任就《山西省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和重要问题进行了汇报。
与会专家对《条例》提出了具体而实用的指导意见,认为《条例》的修订将有效促进我省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为我省旅游业发展提供保障,推动经济发展。专家们提出,部门法应该随经济发展变化及时修改完善,各地方应在《旅游法》的指导下,结合五大发展理念和地方特色,不断创新旅游战略,发展特色旅游业。专家同时指出,我省旅游业存在如旅游产品特色不突出,旅游监管混乱和旅游者权益难以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并就自己的体验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在旅游安全监管、经营权管理权混同等问题上专家们交流了意见,提出了不同见解。部分解决了旅游产业中的发展问题,推进了评估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会议最后,评估课题组负责人杨兴香作总结发言。她希望各方要强化《条例》的贯彻执行力,不断完善旅游产业促进制度,创造良好旅游市场,为推动我省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李梦婕 胡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