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3 19:25:00 阅读量:
    3月1日上午,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会在行知楼14层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书记马存根、副校长姚丽英、医学院党委书记赵胜基、院长张年萍及校内外主要利益相关方代表参加了会议。教务处处长苏鹏主持论证会。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是教育部为实现“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与国际医学教育实质等效的医学专业认证制度”目标,进一步完善我国医学教育标准而开展的专业认证制度。学校对此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马存根、校长冯锋多次深入医学院调研,大力推进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根据《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2016)版》要求,本科医学教育应培养“具备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本次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即是围绕该标准,确立自身办学定位、制定专业教育目标和教育计划、建立教育评价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而进行的。
    会上,医学院副院长刘斌钰、院长张年萍先后就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申请的各项内容和新修订的2016版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了介绍。学校各位领导、教指委专家,市卫计委、附属医院以及教学医院的代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对照中国本科医学教育标准,针对方案中提及的学时学分数量计算问题、临床教学实习及技能培训问题、课程安排及课程目标问题、中医与临床专业关系问题、临床人文理念加强培养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指出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申请表和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较为可行的解决办法。
    姚丽英对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申请材料进行了评价。她说,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必须符合国家临床医学教育标准,在原有的人才培养方案基础上有所突破、有所创新,进一步凝练特色,培养目标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马存根做总结讲话。他强调,人才培养方案决定着学校人才培养的规格,是学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十分重要。就临床医学专业认证而言,医学院面临的任务十分艰巨,需要再召开多次会议进行研讨。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要求与培养方案的关系;处理好人才培养方案与方案实现的关系;处理好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的关系,也就是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人才培养方案、学校定位/性质以及学校特色优势的关系;处理好课程安排递进与序贯的关系,不断完善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各项材料,研究确定好新一版人才培养方案,推动临床医学认证工作的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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