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立法联系点承担《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9 10:29:01 阅读量:
    3月2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2018年度法规评估工作启动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卫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赵建平主持会议。会议对《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世经,法制委巡视员王晓明、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谭继海,以及参与法规评估工作的省住建厅、省文物局、省政府法制办、大同大学、晋中市人大、晋中市政府、平遥县人大、平遥县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大同大学纪委书记刘洪向参会领导介绍了学校近几年发展成就与厅市共建的基本情况,对省人大常委会关注和支持学校发展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表示感谢;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杨兴香介绍了《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的前期准备情况与工作计划。随后,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蔡汾湘与大同大学——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杨兴香签订了委托协议。
    最后,省人大常委会高卫东副主任发表讲话。高主任在讲话中指出,一是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坚决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为立法工作的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开展好评估工作。二是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按照评估领导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工作方案,为做好评估工作奠定扎实基础。三是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参与评估的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同频共振、同向发力,齐心协力完成好此项工作。四是要创新方式、保证质量,要坚持目标导向、善于总结经验和创新方式方法,确保评估工作实现预期目标。五是要注重效果、发挥作用,要充分发挥评估报告的应用价值,切实为常委会修改法规提供重要参考。
    按照委托协议的要求,《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从3月底正式启动,7月20日前完成评估报告的起草、论证工作,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领导组审核。(政法学院、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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