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事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5 10:47:55 阅读量:
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与科技处乔老师联系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科技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5年5月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上交科技处,材料接收时间为2015年3月2日-3月10日。
    联系人:乔亮  刘芳  张静
    联系电话:7563236
 
                                                         科技处
                                                     201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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