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2016年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即将展开,现就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介绍
根据工作的性质和实际情况,我校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一)固定岗位
一般持续一个学期的长期性岗位,申请校内固定岗位的单位必须是人事编制缺编单位,且岗位聘用勤工助学人员不得超过单位在编人员的30%;申请同学主要从事单位日常辅助性工作,不得独立承担单位主体性工作。
(二)临时岗位
是指为临时性、突击性工作任务设置的,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二、申请程序
1、校内单位需设置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由设岗的处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大同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临时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由各处级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于用人前3天申请。
2、请于12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固定岗位)送交学生处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办理。
3、学生处对单位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如符合校内勤工助学设岗条件,学生处将以书面回执方式正式通知申请单位设岗。
三、相关要求
1、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限大同大学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大同大学2015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为准),为避免影响学生学业,固定岗位每周工作时间应在8小时范围内。
2、各设岗单位在学生上岗前需对其进行不少于1个小时的业务培训。
3、各设岗单位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考核工作,并于每月月底将《大同大学勤工助学考勤表》报送至学生处。
4、除特殊岗位由校内用人单位自行面试聘用学生,其他岗位均由学生处推荐学生。
联系人:葛振斌 7158302
郭素芳 7158300
[uploadfiles]6633,31744,doc,大同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doc[/uploadfiles]
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