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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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4-18 08: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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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接山西省教育厅通知,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工作已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的范围
1.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四个奖种。
2.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项目,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教育部推荐。
二、申报方式
1. 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2.申报人登录“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http://202.205.109.48/Cutech),点击进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与评审系统”进行网络申报工作。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3.登录申报系统的推荐号与校验码请联系科技处获取。
4.详情请登陆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中心工作动态”栏查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36号)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等相关文件。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36号)文件要求,推荐项目均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三、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要求
1.科技成果登记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9日。请申报人将装订成册的科技成果登记表(用A4纸打印后装订成册)2份以及选择上报形式导出(注意:导出的文件应该是***.zip形式,切记不要改导出的文件名)的科技成果登记表的电子版于2016年5月9日前报送科技处(综合楼1237房间)。
2.推荐项目书面材料报送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请申报人将书面推荐书3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以及申报项目的电子版推荐材料于2016年5月13日前报送科技处(综合楼1237房间)。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贾进生、刘芳芳、刘琳;联系电话:7563235;Email:sxdtdxkjc@sina.com。
拟申报者请在接到本通知后及时与科技处联系。
科技处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