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财处关于公积金的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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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30 09: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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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已经于9月26日至9月28日在旧图书馆一楼递交了提取公积金材料和支取单的同志务必于10月10日到旧图书馆一楼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审批后的支取单,以便到银行领取公积金。
经过了解,有部分职工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在集中办理时间内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计财处与公积金中心协商,于10月10日再次到我校现场办理。本次办理本着解决学校遗留问题的精神,简化手续,简化流程,请教职工及时办理。本次结束后,公积金中心将不再受理我校教职工非正常手续提取公积金事宜,请大家相互转告。现将办理流程和提取需要提供资料通知如下:
一、大同大学专家公寓楼需要提供资料:
1、买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A4复印)
2、交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A4复印)
3、一年内还款明细(交通银行打印)(此项仅限有贷款的职工)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复印)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A4复印)(此项为需提取配偶公积金时使用)
二、原雁北师院绿本房需要提供资料:
1、房本原件和复印件(A4复印)
2、交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A4复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复印)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A4复印)(此项为需提取配偶公积金时使用)
三、其他房产需要提供资料:
1、买房网签合同或者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A4复印)
2、交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A4复印)
3、一年内还款明细(银行打印)(此项要求仅限有贷款的职工)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A4复印)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A4复印)(此项为需提取配偶公积金时使用)
职工将所需材料准备好后,到旧图书馆一楼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并办理相关事宜。
请大家相互转告,务必把资料准备齐全,严格按通知时间办理。以便节约时间快速办理。
办理时间:2016年10月10日,9:00—16:30
办理地址:旧图书馆一楼 联系电话:7563398
计财处
201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