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法学院汪渊智教授举办学术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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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10-10 11: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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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晚7点在逸夫美术楼6楼报告厅,政法学院邀请山西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汪渊智教授做了《我国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权》的学术讲座。汪渊智教授是山西省民法学界的著名专家,山西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英国剑桥大学法律系高级访问学者(2003年10月——2004年10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西省首届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民法学研究。
讲座以我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的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为主题,汪教授从无理由退货权的性质界定、正当性基础、适用的交易方式、适用的交易范围、消费者无理由解除权的产生与行使以及消费者行使无理由解除权的效力等六个方面,对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权作了全方位、深层次的解读。汪教授认为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权从性质上属于法定无理由解除权,其正当性基础在于保护消费者的意思形成自由,适用于远程交易与上门推销等交易方式,其适用范围既适用于商品,也适用于服务领域,同时商品房销售中的期房交易也应按照法理适用无理由退货权。此外,汪教授从消费者无理由解除权发生的前提条件、实质条件、时间条件、行使理由、行使方式、行使期间等方面对无理由解除权的产生和行使作了界定,并且对无理由解除权行使的效力从溯及力、返还孳息、返还利息等角度作了阐述。
汪教授的报告深入浅出,报告中用了大量的日常生活中常见实例作,使得学生在接受抽象理论的同时又能很好的接受和消化。报告提高了同学们学习民法学知识的兴趣,对老师们进行科研也提供了全新的思路。(政法学院 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