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物电学院党委中心组在明理楼学院资料室举行学习会,学习讨论《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毛立群同志主持了学习会,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系领导、各党支部书记、科级干部、专职组织员参加了学习讨论。
会前,《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转发给中心组成员,要求学习,准备发言提纲。会上,毛立群同志又领学了《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答记者问》。接着他发言说,我们一要充分认识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重要意义,请示报告制度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的一种体现,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条例》是对党忠诚的表现。二要认真学习好《条例》,只有把请示报告的主体、事项、程序、方式熟记于心,才能落实好《条例》。三要制定好《条例》的具体落实措施,编制请示报告事项清单,遵守好、落实好《条例》。四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落实。
随后,卢玉和院长发言说,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严格执行《条例》必须要先从思想上转变,以历史为鉴,高度重视请示报告工作。李怀繁副院长及系书记吴亮、康占成、团委书记王强分别围绕《条例》,结合工作谈了自己的认识,表示要遵循《条例》内容,进一步规范自己的工作。(物电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