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内媒体进行登记审核和年检备案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05-19 15:18:41 阅读量:

​各部门、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舆论阵地建设,党委宣传部将对校内微信、微博、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审核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西大同大学媒体管理办法》规定:

  1.学校对校园媒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学校官方微博、微信、报纸等为一级平台,由党委宣传部直接管理。各学院和职能部门官方微博、微信、报纸等媒体平台为二级平台,学院党委书记和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由各学院和职能部门负责并建设管理。学生系班级、团学组织、社团创建的新媒体平台为三级平台,由创建学院或职能部门负责并建设管理。

  2.各部门或学院内部交流群实行管理员负责制,纳入管理员所在部门或学院管理。

  3.以个人名义创建的媒体平台,不得以“山西大同大学***”、“大同大学***”、“同大***”等与校内各级官方媒体一致或相近的名称运营,本人对所发内容负全部法律责任。

  4.党委宣传部对一级、二级、三级校园媒体实行审批和年审制度,未备案和未通过审核的平台不得继续运营。

  二、本次备案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1.各职能部门填写《山西大同大学行政部门及教辅机构官方媒体登记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将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报送校党委宣传部,电子版传送至540042417@qq.com邮箱。

  2.各学院填写《山西大同大学基层党委官方媒体登记表》,由所在学院党委书记签字并将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报送校党委宣传部,电子版传送至540042417@qq.com邮箱。

  3.各部门各学院均需设立一名宣传员,并将相关信息填至表格内。

  电子版传送截止时间:2020年5月22日18:00

  纸质版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18:00

  报送地点:行知楼11层宣传部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18503529718

                                                 党委宣传部

                                                  2020.5.19

附件:

山西大同大学行政部门及教辅机构官方媒体登记表.docx

山西大同大学基层党委官方媒体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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