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山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10 14:53:05
阅读量:
各学院、研究所:
近日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山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请你们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纸质申报材料请在10月18日前报送科技处。
科技处
2016年9月30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山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晋科函〔2016〕95号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晋发〔2015〕12号),在原有科技创新平台基础上探索建设重点科技创新平台,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平台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科技资源集成和优化配置,促进创新要素以目标和需求为导向集聚,省科技厅决定于2016年启动全省重点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重点创新平台)建设试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位
重点创新平台依托现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各类创新平台进行建设,旨在围绕全省转型发展需求、重点产业领域和重点学科,聚焦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共性关键研发方向,采取产学研协同、学科交叉融合、全链条一体化组织模式,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优化集成创新链各环节的创新资源,提升创新全链条支撑引领能力,打造全省创新平台和人才团队战略高地。
重点创新平台纳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平台基地专项进行组织实施,执行《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办法》《山西省平台基地专项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6〕52号)的有关规定,实行目标导向、统筹布局、竞争择优、稳定支持的建设机制和年度报告、中期考核、期满评估的运行管理机制。
二、组建模式
重点创新平台由依托单位牵头,围绕创新链,通过纵向横向集成的方式进行组建。根据不同领域的创新特点、发展需求和现有基础,可采取以下三种组建模式:
(一)一家为主组建。以具有高端创新平台和团队、综合实力强的行业骨干单位为核心,采取产权或技术入股等方式,吸纳在相关领域具有互补优势的创新平台和团队,逐步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协同创新组织,形成产权明晰、资源融合、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二)多家合作共建。围绕创新链,由依托单位牵头,通过纵向横向集成,集聚相关领域的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团队,建立以理事会制度为核心的治理结构,制定开展协同创新的各项运行管理制度,共建共享科研基础设施与条件,形成人财物相对独立的开放式协同创新组织。
(三)依托联盟组建。依托具有高水平创新平台和团队的省级以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吸纳相关创新平台和团队,建立以联盟制度为基础的协同创新组织,形成以联盟决策机构和常设执行机构为核心、体系上协调统一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
三、申报条件
重点创新平台由牵头依托单位组织申请,每个建设运行周期为5年,具体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明确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重点创新平台应在对本领域国内外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从全省创新发展重大需求出发,以提升科技引领支撑能力为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发展定位和发展目标。
(二)统筹高水平创新平台和人才团队。重点创新平台应以相关领域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和人才团队为支撑,围绕创新链,集聚整合相关优势创新资源,形成特色优势明显、研发实力雄厚、学科互补性强、产学研紧密联结的全链条一体化协同研发体系。
(三)合理布局研发方向和支撑平台。重点创新平台应聚焦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核心共性关键技术,认真凝练研发方向和研发目标,合理配置研发单元和支撑平台,优化整合人才队伍,明确方向带头人和团队骨干成员。
(四)凝练提出重大研发和工程化任务。重点创新平台应以实现重大创新为目标,聚焦发展需求,瞄准科技前沿,凝练提出开展协同创新的重大研发和工程化任务,形成以重大任务为牵引、以项目合作为纽带的协同创新与融合发展机制。
(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运行管理机制。重点创新平台应由各成员单位共同组建管理委员会或理事会,聘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知名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设立日常管理执行机构,健全运行管理与绩效考评制度,明确对外承担责任主体,建立有效的决策、咨询与运行管理机制。
(六)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协议。重点创新平台各成员单位应共同签署合作协议,明确各自分工与职责,并在平台建设、研发投入、资源共享、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许可及转化收益分配等方面予以约定,切实保护合作成员的权益。
(七)构建对外开放与合作发展机制。重点创新平台应建立产学研及国内外科技交流合作机制,面向企业积极开展成果转化及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根据发展需要及时吸纳新成员。
(八)依托单位给予大力支持。重点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强的综合实力,能从条件、人才、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对平台的建设、发展及日常运行管理给予保障,承诺并提供配套经费支持。
四、支持领域和方向
重点创新平台按照立足省情,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重大战略需求的原则,择优进行布局建设,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本年度支持领域和方向如下:
(一)高端装备智能制造
围绕全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发挥行业骨干企业的主导作用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基础作用,从推进装备智能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出发,聚焦对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基础前沿和核心共性关键技术,通过产学研协同,加快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融合发展,搭建智能制造创新网络和重点研发与示范基地,形成高水平创新团队,提升我省装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装备制造业价值链向高端延伸。
(二)主要农作物种质创新与分子育种
以我省主要农作物为对象,按照种质创新、基因挖掘、育种技术、新品种选育、良种繁育等创新链条,通过产学研协同和多学科联合,从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品种创制与示范应用,实施全产业链科技攻关,重点突破基因挖掘、品种设计和良种繁育等核心技术,创造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新种质,搭建农作物种业重点创新平台,形成本领域优秀创新团队和示范基地,为提升我省农作物育种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引领和支撑。
(三)重大疾病精准医疗
以常见高发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疾病为对象,以临床应用为导向,通过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相结合,实施精准医学研究的全创新链协同攻关,构建重大疾病专病队列,搭建精准医学大数据资源整合、存储、利用与共享平台,突破新一代生命组学临床应用技术和生物医学大数据分析技术,建立重大疾病风险评估、预测预警、早期筛查、分型分类、个体化治疗、疗效和安全性预测及监控等精准防诊治技术体系和临床决策系统,形成精准医疗重点研发基地和创新团队,为提升我省重大疾病的临床防诊治水平提供引领和支撑。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重点创新平台以5年为周期编制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具体按照《山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平台申请报告》的格式进行填报(见附件),并附合作协议、专家评审论证意见及其他相关附件和证明材料。
2、上述申报材料应装订成册,由牵头依托单位组织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一式10份,于2016年 10月21日前报送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中心,电子版发邮箱sxszdsys@126.com。
3、省科技计划平台基地专项设立专门经费对重点创新平台的建设与运行给予持续支持,重点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应按不低于1:1给予配套支持经费。本年度每个重点创新平台省级资助强度拟为150-200万元。
4、重点创新平台专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联合研发、条件建设、队伍建设、日常运行维护、对外开放共享、产学研合作、国际交流合作及相关科技创新活动。经费使用应遵照《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办发[2016]75号)等有关规定,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平台基地管理专业机构(申报材料受理)
山西省产业技术发展研究中心 田志刚 李 巍
联系电话:0351-2383825,15525427999,13453429765
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省科技大楼413室
2、业务主管部门
山西省科技厅基础处 肖育雷 高莉
联系电话:0351-4049920、4084395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