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顺利通过审核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0-17 15:59:47 阅读量:

 
    10月16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山西省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领导组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卫东、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赵建平、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蔡汾湘、省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工委副主任何涛等领导组成员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宗侨外工委、省旅发委、省政府法制办、山西大学法学院等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赵建平主持。
    会上,校党委常委、副校长翟大彤向领导组介绍了我校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和参与省人大重点领域立法情况,并就我校开展《山西省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情况,从评估工作方案拟定、资料研究、调研考察、报告起草、论证审核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人杨兴香围绕《山西省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和重点问题调研报告,就立法后评估的基本情况、《山西省旅游条例》实施情况、作用发挥、存在问题、完善建议,以及十个重点研究问题向领导组进行了详实的汇报。
    领导组听取了《山西省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及立法后评估报告的有关情况后认为,山西大同大学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基层立法联系点研究团队认真负责、评估程序和方法得当,团队成员年轻有为,研究成果丰硕,评估报告质量高,同意通过评估报告。
    最后,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卫东发表重要讲话。高卫东主任指出,这次立法后评估工作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卓有成效。要认真总结今年我省立法后评估工作的成熟经验,进一步在评估对象的选定、评估标准的确定、评估方式的选取、评估报告内容的完善、评估报告的应用等方面进行研究探讨。
   《山西省旅游条例》立法后评估项目,是我校基层立法联系点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委托开展的专项评估工作。项目组从3月开始,经过半年时间的努力,先后奔赴太原、大同、忻州、晋中、晋城等市县,行程2300多公里,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实地考察、重点访问、专家论证等方式,最终形成立法后评估报告、重点问题调研报告、条例修订建议稿草案与论证稿、录音录像资料、调研调查资料、规划与文件资料、法律法规资料等成果六册,合计近60万字。本次评估的研究成果将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汇报,并作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下半年审议和修订《山西省旅游条例》的重要参考。(政法学院 基层立法联系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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